违反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挂号管理条例实施细则》第六十三条第一款“市场主体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,经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体系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,并向社会公示。”
经查明:徐闻县下桥镇本特五金店未在国家规则的年度报告期限内报送2020、2021年度年度报告,违反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挂号管理条例实施细则》第六十三条。
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挂号管理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七十条“市场主体未依照法令、行政法规规则的期限公示或许报送年度报告的,由挂号机关列入运营反常名录,能够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。”